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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24953.html
银川将新建一所小学,项目初步设计已获批!
近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消息 金凤区第二十五小学项目初步设计 已获批复 关于金凤区第二十五小学项目 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金凤区第二十五小学项目初步设计的函》(银金国控发〔2023〕257号)收悉。根据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报来的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凤区第二十五小学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640106-05-01-529386 三、项目建设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以南,枕水巷以北,自治区水利厅以东,枕水幼儿园以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6077.22平方米(约54.19亩),规划校舍总建筑面积20785.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8341.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444平方米。规划建设3栋教学楼、1栋科技楼、1栋综合楼、1栋风雨操场、1栋报告厅及其他附属建筑(包含门房、连廊、地下设备用房等配套设施);新建室外活动场地、学校围墙、出入口电动门、校园内道路、景观绿化及室外管网等相关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来源:工程总投资概算13518.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392.21万元,其他费用1482.25万元,预备费643.7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银川市资金及金凤区本级政府自筹资金。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保资金到位,项目资金未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注重实效,做到项目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适用。 (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组织项目建设,减少施工期间的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 (三)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接此批复后,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未验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来源:金凤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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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8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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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23827.html
银川将添一所中学,正在公示!
11月1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最新消息 对银川市阅海湾高级中学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金凤区亲水大街以东、阅海路以南。 规划用地面积107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410.59平方米。其中地上66689.59平方米、地下6721平方米,容积率0.62.建筑密度21.61%,绿地率35%,机动车停车位18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592个。 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3栋4层的教学楼,1栋4层的实验楼,1栋4层综合楼,1栋2层文艺楼,1栋2层餐厅,2栋5层宿舍楼,1栋1层风雨操场及门房、地下车库等。 建设单位 银川市教育局 设计单位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金凤区亲水大街以东、阅海路以南 公示单位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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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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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23643.html
11月1日起,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新变化!
11月1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印发《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已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看完通知 可能你还有疑问 下面的解读或许能帮到你 另外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天还发布 关于调整多子女无房家庭租住商品住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租购并举”住房制度,进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经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9次会议审议,对多子女无房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无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可申请提取1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二孩缴存职工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26400元,三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31200元。多子女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提取额度不变,仍按照实际房租提取。 此政策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多子女无房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银川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夫妻双方可每月申请提取1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 1.提取申请人正常、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开户满3个月以上; 2.缴存职工家庭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两个子女,且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多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三个及以上子女,且三孩或以上为2021年6月26日(含)以后生育。 3.缴存职工家庭在银川市无自住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 (二)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 (三)提取额度:二孩缴存职工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为26400元,三孩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31200元。 (四)所需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3.提取申请人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或卡号。 来源:银川住房公积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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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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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22114.html
银川住房公积金服务“易”站正式启用——住房公积金服务“好办易办”再提级
2023年10月20日,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招商银行民族北街支行的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易”站正式启用。 据悉,“地点易触达、需求易感知、政策易掌握、业务易办理、跨域易协同”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易”站,是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易”服务品牌的基础上与招商银行银川分行联合打造而成的。住房公积金“易”服务品牌坚持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积金政务服务+数字赋能创新”为主题,着力打造“家门口的住房公积金” “15分钟公积金服务圈”,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就近办”“多点办”“容易办”,旨在通过整合服务资源,下移服务重心,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跨一个门槛、少走一道程序,全面开启“一个中心、多点延伸、高效服务、规范管理”的服务新格局,努力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优质服务。 服务“易”站也是全区首个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打造的智能自助服务大厅,是由以往单一柜面业务受理向自助终端设备业务办理的全新转变,是由人工服务向智能人机交互服务的全面拓展,是开启住房公积金服务崭新局面的全新尝试。 服务“易”站内设实体智能导服台、自助服务区、温馨休息区、实体柜台服务区等功能分区,配备有智慧大屏、自助取号机、公积金智能机器人、智能自助终端设备、智能茶几、饮水机等服务设施设备,将自助引导、自助查询、自助办理、信息公开等功能融为一体。群众可通过这些智慧设备自助了解政策文件、自助查询办事指南、自助办理相关业务。 “易”站投入使用当天,就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体验。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易”站整洁舒适的服务环境、简单明了的服务流程、智能快捷的服务体验得到了现场办事群众的一致点赞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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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 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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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20920.html
@高校毕业生,快看!有住房优惠政策
@各位小友 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住房保障优化服务政策发布啦!速来查收“留银”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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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1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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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19715.html
物业提升“123”工作思路,物业服务贴近民生“关键切口”,银川市不断提升全市物业
今年来,银川市不断加强全市物业服务提升管理工作。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物业提升“123”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引领一体推进,抓紧抓实物业服务贴近民生的“关键切口”,纵深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融入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全市住宅小区2058个、面积1.6亿平方米,有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1478个、1.5亿平方米,占全市小区面积比例93.8%,社区或企业代管小区580个、0.1亿平方米,占全市小区面积比例6.2%,信用信息建档物业企业668家(AAA级42家、AA级47家、A级525家、B级46家、C级8家),从业人员约4.5万余人。目前,银川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物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并获得全国百强优秀信用案例、争创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革试点城市;率先在全区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星级化评定和推广使用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枫林湾、五里水乡2个小区被国家住建部、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示范小区荣誉称号,天成小区获得住建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优秀案例,金凤区民生花园社区、通福家园社区,灵武市镇河塔社区3个社区入选今年国家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快推动物业融入基层社区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物业服务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持续加强党对城市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建立“红色物业”244家、示范点60个,986个小区开展党建引领物业行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各县(市)区统筹推进党建引领、街道属地管理、各职能部门管理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将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纳入物业行业信用加分范围,鼓励企业积极成立党组织。全市有业主委员会159个,红色业委会21个。针对业主自治管理难题,探索开展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在业主大会召开难、组建难的小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228个,其中,金凤区组建了217个。在36个小区成功推广使用物业管理电子投票功能,有效减轻街道、社区在居务管理征求意见过程中投票难、表决难问题。利用“板凳会”“睦邻议事亭”等妥善解决社区“最后一公里”矛盾问题,促进社区建立“六方联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是坚持放权赋能,持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政策体系。今年,银川市扎实开展住宅小区管理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重点实施物业提升“123”专项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2个,强化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市政、应急等部门协作,配套细化出台了执法进小区、加强保安能力提升、提高社区服务能力、提升电梯维保服务、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等专项方案9个,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市级工作推动部署会、专题会6次,市、县(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席会、磋商会10次,强化了对属地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实现了监督与管理职权的一致性,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定》内容,细化完善行业政策文件7个,为基层加强社区治理能力提供坚实政策制度保障,实现了“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同时,组建培训专班,为基层弥补知识弱项、补齐能力短板,解决基层本领恐慌问题,开展“你点单,我培训”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为下沉街道党建指导员、各街道社区书记等300余人开展“红色物业”专题辅导2次,街道“点单式”小班培训13场、800余人;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和银川市委第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组织物业行业围绕“1+37+8”开展系列宣传和培训教育活动,组织300余人参加市应急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170余家企业、200余人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组织184家企业,2000余人完成了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是坚持优胜劣汰,培育公平竞争诚信为主市场环境。对《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银川市业主委员会组建、运行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物业行业政策制度,强化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加大信用激励及惩戒措施、细化信用计分标准,规范物业行业诚信经营行为。对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人进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联合网信部门积极搭建信用信息共享渠道,让广大市民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我的宁夏”APP银川板块、“i银川”APP查询到银川市物业企业及物业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情况。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不高企业信息,为房地产企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参考。同时,推行信息公开收费透明经营模式,持续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行动,通过落实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制度、推广使用“标准化”信息公示公开栏、规范行业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目前,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项目收费信息公开100%。在全市推广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星级化评定,组织对1109个小区进行了星级化评定(其中,五星级54个,四星级140个,三星级673个,二星级111个,一星级46个),满足条件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化评定覆盖率100%。 四是坚持联动执法,发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关键作用。以联动执法为突破口,确保“社区最后一百米”问题有人发现、有人解决。厘清综合执法、园林、住建、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门职责,对小区内的私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车道)、毁绿占绿、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谁监管、谁负责”“谁执法、谁处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强化部门督查、考核。自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整治以来,通过现场巡查、随机抽查、投诉举报等方式,认真排查梳理,各小区形成问题整改台账,对照整改台账,深入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针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聚焦薄弱环节开展专项行动。市住建局会同县(市)区住建部门组成31个检查组,对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354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72个,警示约谈171次,更换项目经理38人,依法清退物业项目7个,扣除146家企业信用记分,下发行业通报4期,违规线索移交17起。 五是坚持政策引导,补齐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短板。截止2022年底,银川市对919个老旧小区、1165万平方米进行改造,惠及群众30万余人。为推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将老旧小区改造、引入物业公司进驻管理、提高居民自治水平等内容通过立法、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明确。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老旧小区公共收益要优先补充物业费用补贴;加大信用计分和评先选优等政策支持,鼓励原产权单位、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公益性服务机构、国有物业企业主动进驻无物业老旧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同时,优化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办理流程,使用审批流程由市、区两级审核调整为辖区一级审核,程序上由原来的12个程序减化为7个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指导辖区利用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加快完成业主意见征集,妥善解决小区消防设施、电梯等共用设施维修资金筹措事宜。
2023-10-16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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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19089.html
加大多孩家庭购房支持力度、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银川15部门发布重磅措施!
10月11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印发 《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简称《通知》) 重点从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8个方面 提出具体措施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往下看 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工作部署,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前提下(贷款申请时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二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新建商品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调整至20%。(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满足房地产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融资连续稳定,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 四、提高住宅供给品质。提高住宅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设质量更优、性能更高、环境更美、能耗更低的绿色低碳宜居住宅,推动从“好房子”向“好小区”“好社区”全链条发展。加快完善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优先解决项目周边道路、教育、医疗等问题。鼓励引导发展“嵌入式”养老托育服务,健全居住小区配套设施,积极打造完整社区。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精装修住宅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提高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比例。对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中涉及的房屋征收,鼓励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发放安置房票等货币化为主的方式实施安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六、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落实“正负零”预售政策;将楼盘公积金贷款准入标准调整至楼盘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准入公积金;进一步规范垄断性工程建设隐性收费;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政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防范化解行业风险隐患。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施行差别化监管额度,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加快处置化解问题楼盘,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杜绝新增逾期烂尾项目,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测预警能力,注重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防止行业风险向金融行业和社会领域外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金融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自媒体、平台公司等网络舆情监控,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扰乱正常经营等行为和言论,打造清朗市场环境。加强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参照执行。《银川市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行动实施方案》(银住建发〔2023]97号)中关于土地、规划、审批、信贷等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如有政策表述不一的,从优从高执行,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参照执行。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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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3 1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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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18763.html
规划36个教学班,1620个学位!银川拟将新建一所学校!
近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新建永宁县望远第三小学项目的征求意见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永宁县望远镇第三小学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38004.0(57.01亩)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729.20平方米,用地整体规划,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设计24个教学班。长远计划36个教学班,容纳学生人数1620人。本次只考虑建设一期内容,二期建设内容计划列入“十五五”规划。 二、征求意见时间 三、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筹措情况本次项目总投资13228.53万元,其中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545万元,其余由县财政自筹。 四、意见反馈方式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永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意见建议反馈。联系电话:0951-8011479邮箱:ynxjyj8011231@163.com联系地址:银川市永宁县宁和北街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基建办公室 永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8日 来源: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2023-10-12 15: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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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18477.html
银川市拟建金凤八路,建成后与这条街形成环路!
10月10日 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 银川市拟建 金凤八路(六盘山路—金凤十四街路)道路工程 位于金凤区南部 建设完成后 将有效解决 金域蓝湾、翡翠湾、中梁御府等小区 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据了解,由于靠近七子连湖,贯穿金域蓝湾等多个小区的丽银街一直无法打通,导致该片区居民出行比较困难。 作为银川市区的一条“断头路”,周边居民出行只能通过六盘山路,六盘山路高峰期向丽银街右转经常要长时间排队,没有形成循环导致居民回家路比较拥堵,对群众出行安全带来隐患。 2023年 银川市住建部门在经过多次实地踏勘以后 计划新建金凤八路 也就是翡翠湾小区西侧靠近七子连湖的环路道路 金凤八路建成后 将与丽银街形成环路 缓解丽银街通往六盘山路的交通压力 这条道路的建设 为金域蓝湾、翡翠湾、中梁御府等小区 居民出行提供了更多选择 也形成了该区域的道路系统微循环 金凤八路(六盘山路-金凤十四街)道路工程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南部,道路南起六盘山路,西至金凤十四街,拟建道路全长约1228米,规划红线宽25米,道路横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1.5米人行道×2+1.5米非机动车道×2+2.0米隔离带)×2+15米车行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再生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海绵设施工程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附属设施工程。 项目建成后 将进一步完善区域城市交通路网 提高区域交通微循环 使周边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持续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路网的通达性 构建更加便捷、畅通、安全的城市道路环境 同时 为今后该区域的经济建设、环境建设 创造有利的条件
2023-10-11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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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一策”、“一楼一策” 、“一房一策”——市住建局多措并举推动化解办证难问题
不动产权证关乎百姓落户、房产交易、抵押融资、子女入学等切身利益,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要事;同时,“办证难”问题也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融资贷款等切身利益,是困扰企业发展的烦心事忧心事。为彻底解开这个“心结”,打通群众和企业心中的“堵点”。今年八月以来,银川市办证难专班牵头,展开了一场由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办证难”攻坚战。 市住建局作为责任部门之一,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协同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银川市房地产测绘中心、银川市勘查测绘院及相关开发企业,对鼓楼尚街、医药批发市场、凯旋帝景、天都十六区等4个项目的32幢楼,5028套住宅,264套商业用房,挨个排查,逐一梳理。为解决这些项目存在的查封、备案、抵押等情况,涉及的银行、资产公司、债权人、买受人、法院等部门,市住建局经过全面的调研和分析,提出了“一区一策”、“一楼一策” 、“一房一策”的解决方案,分类研究制定各个抵押查封小区“办证难”问题化解政策,确保预告登记业务的合法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在一个多月的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的理念,坚守初心不动摇、心系群众不忘本,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细化和完善各项工作举措,乘势而进,再发力、再攻坚,全力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2023-10-10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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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事关灵活就业人员→
为加快推进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精神要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和普惠性,促进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住房问题。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可行性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起草制定了《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缴存职工的意见建议。 请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并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以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1-5555905 传 真:0951-5556006 电子邮箱:yczfgjjgjc@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D401归集管理处办公室(邮编750010) 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 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建立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缴存使用机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川市行政区划内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银川市行政区划内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 第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按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真实的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规定; (三)未开设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或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时间满6个月的。 第五条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银川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账户设立 第六条 “管理中心”设立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账户。 第七条 自愿参与缴存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受委托银行借记卡,通过线上服务渠道或在受委托银行业务受理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缴存人同一缴存期内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 第八条 在职职工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成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可以按本办法规定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原在职期间或在异地已存在个人账户,申请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第三章 缴 存 第九条 缴存人申请开户缴存时应与“管理中心”签订《银川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受委托银行从其绑定的银行借记卡上扣缴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缴存人应自设立个人账户当月起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办理账户设立前的补缴住房公积金。 第十一条 缴存人可结合自身实际申请预缴住房公积金,预缴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且不得跨当前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 第十二条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参照“管理中心”规定的在职职工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缴存基数不低于自治区人社厅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第十三条 缴存人应按协议约定申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在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内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 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利率计息。 第十五条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的,个人账户自动封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外)。灵活就业人员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可申请封存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六条 缴存人个人账户封存后需恢复缴存的,可申请办理账户启封,账户启封后,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自账户恢复正常缴存当月起重新计算。 第十七条 缴存人申请异地转移的,参照在职职工异地转移政策执行。缴存人办理异地转入或本地转移并户的,两个账户缴存时间连续不中断的,可视为正常连续缴存。缴存人办理异地转出的,本地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个人账户自动销户。 第十八条 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应按国家税收有关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十九条 缴存人正常缴存期间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银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缴存人停缴封存且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在个人账户封存后申请销户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再次开户的,须与销户日期间隔6个月以上。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灵活就业缴存人贷款需求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第五章 贷后管理 第二十二条 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采取抵押担保方式。贷款用于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借款人应在房屋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90日内及时办理按揭转抵押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管理中心”与受委托银行将按合同约定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公积金贷款逾期的,“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催收、诉讼、处置抵押物、要求保证人代偿等追偿措施,“管理中心”可按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划转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用以抵偿借款人应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应接受“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对其还贷能力、抵押物等情况的核查,对已经或可能出现影响贷款偿还的因素,应及时告知“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并配合采取相关债权保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 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及贷款信息,“管理中心”依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报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在结清贷款前出现还款逾期等违约情 形,“管理中心”有权依据借款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通过虚构、隐瞒事实,变造、伪造证件, 提供虚假、无效或不完整的信息、文件、资料或承诺等手段违规 获取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进行住房公积金不良行为登记。 第二十九条 受委托银行、保证人未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和相 关协议的约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借款人、缴存单位、受委托银行、房地产开发企 业及中介机构等有关个人和单位在公积金贷款业务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依法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银川市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第三十二条 人社、医保部门配合做好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甄别工作,及时提供社保、医保缴纳数据。 第三十三条 税务部门依法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第三十四条 人行银川支行提供个人征信信息接入和查询支持。 第三十五条 住建部门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按月支付房租方面予以支持。 第三十六条 市场监督、行政审批部门及时提供个体工商户登记、注销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七条 “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 “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定期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业务资料。 第三十九条 缴存人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缴存人对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时,由“管理中心”对本办法进行相应调整,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一条 “管理中心”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遵照原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试行2年)。 来源: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9-27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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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化赋能 让公积金服务更贴心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路”推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走深走实,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落实住建部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支撑作用,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实现“亮码可办”。 “亮码可办”以统一的“电子码”替代原有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3项个人证明,避免了职工要先到缴存地开具异地贷款纸质缴存证明,然后提交材料到贷款地申请贷款的“两地跑”“往返跑”,也避免了实现“跨省通办”后需要“两地联办”的等待。职工只需在窗口“亮码”,即可开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这既简化了异地缴存职工业务办理手续,保证了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与时效性,同时又有效保护了公积金缴存人个人隐私,并且为职工节约时间成本和跑路成本,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来自西安的缴存职工王先生说:“听同事说以往办理贷款都需要去当地缴存中心打印缴存证明,今天过来,只需要我们亮一个码就可以核对我们的公积金信息,非常方便!” 今年8月以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34名异地缴存职工在线核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并成功发放贷款。下一步,管理中心还将继续优化整合贷款线上相关业务,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快速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体验,提升缴存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
2023-09-22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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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线新型“智慧终端” 打造便民服务“好帮手”
为拓展缴存职工业务办理渠道,自2022年9月起,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民大厅公积金办事大厅率先上线住房公积金自助一体机“智慧终端”,这是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查询、提取等业务与智慧终端设备进行深度融合的一次成功尝试。今年6月,智慧公积金服务网点在自助一体机“智慧终端”的基础上,新增智能工作台,为便民服务增添了又一个“好帮手”。 智能工作台除可办理的自助一体机已上线的个人账户基本信息、个人账户明细、个人贷款基本信息等4项查询业务;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提取、离退休、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所在地或出境定居等7项提取业务;职工缴存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异地贷款缴存证明3项证明打印;我要还贷、异地转入申请、还贷签约/变更等公积金业务以外,基于自身设备的便捷性、优质的体验感,还上线了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务,为该项业务办理新增了一个渠道。 住房公积金各类“智慧终端”的上线,是在网厅、APP、微信公众服务号等服务渠道的基础上,打造的“金融+政务”智慧网点服务新模式,实现了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智慧化新的突破,可满足缴存职工“就近办、一次办、少跑路”的服务需求,达到“免排队、零接触、快办理”的服务效果。 下一步,银川住房管理中心将逐步推广公积金“智慧终端”在其他网点的使用,加强业务分流引导,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业务办理离柜率的提升,着力网办率、满意率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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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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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海绵公园”,让宜居幸福生活再“加码”
乍一看这里只是一处普通的公园,其实这里处处隐藏着小“海绵”:渗水性较强的透水铺装、可以滞蓄转输雨水的植草沟、能涵养水源的雨水花园……这就是银川大团结北广场南侧的“友好公园”。 友好公园是银川市重点打造的海绵化建设工程,也是银川“海绵公园”的典型代表。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银古公路辅路与丽景南街交口东北侧,建设面积 24286 ㎡。项目整体按照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理念,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建设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海绵城市设施,构成开放的生态海绵体系。 因地制宜打造“海绵公园” 据了解,友好公园在建设过程中将海绵城市理念与景观设计相结合,利用现状地形与道路,因地制宜布局雨水花园、植草沟、透水铺装等海绵设施,在净化污染物、调蓄雨水的同时,促进雨水下渗补充珍贵的地下水资源。 漫步于友好公园,能看到这里建有多处雨水花园,里面铺设了大小不一形态各异的鹅卵石,与植物群落搭配,形成了独立或组团小景观。通过雨水花园植物、介质等对雨水的滞蓄和净化,在削减峰值流量、控制径流总量的基础上,有效缓解雨水径流污染。 蜿蜒的彩色步道,将公园整体串连成片。这些步道色彩丰富、形态各异、材质不同,其实它们是“会呼吸”的透水铺装。透水性铺装是一种由透水性良好材料组成的大孔隙铺装结构,每逢下雨,透水地面不仅可收集部分雨水,而且还可通过透水性铺装及下部透水垫层对雨水进行净化,有效解决雨水形成地表径流的问题。 步道两侧,看似只是普通的草坪也暗藏了“海绵元素”。雨水进入下沉式绿地,逐步缓慢下渗,实现降雨径流的吸收净化,达到削减峰值流量的目的,同时减少绿地浇灌用水。 值得一提的是,公园的海绵设施里还巧妙的搭配种植了丰富的植物类型,以菖蒲、美人蕉、黄菖蒲、千屈菜、鸢尾等多种具备净化水质功能的水旱两生植物为主,充分发挥吸纳、滞留、净化、涵养地下水源的生态功能,以绿地弹性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让公园像海绵一样自由呼吸。 “海绵+”助力生活更美好 考虑到市民及游客的休闲游憩需求,公园通过将园林景观与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文明展示、服务民生完美融合,建成海绵功能与景观效果兼具的花园绿地、休憩广场、健身步道、欢乐剧场、交友客厅和运动街角等活动空间。各种海绵设施,不仅可以发挥滞蓄净化雨水作用,而且形成了独特的生态景观,即使阴雨天气,居民也能畅行无阻,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真正打造了一片亲近自然、探索自然、乐享自然的生态海绵公园。 “公园没建成之前,这边都是建筑工棚,乱七八糟的,环境太差了,虽然住在附近,但我们很少来这里闲逛。”住在友好公园附近的市民郭先生带着孙子来游玩时不禁感叹:这里变化太大了,环境好了,人有转悠的地方了,能休闲、锻炼,非常好、不是一般好、特别好。 未来,“推窗可见绿,抬脚即进园”的景象将在银川随处可见,家门口的“海绵公园”,让宜居幸福的银川生活再“加码”! 来源: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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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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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跑出首府住建迭代升级加速度
今年来,市住建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对表自省、谋划实施了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扎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按下了推动首府住建迭代升级的高质量发展“加速键”。 城市更新提速进位。市住建局以城市更新为引领,在创新开拓上下功夫,编制完成《银川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谋划实施交通疏堵项目55个,新增市政道路18.9公里、慢行绿道31.3公里,建成金凤五路道路桥梁工程,有效疏解周边车流,提升金凤区南部城市风貌,成为网红打卡路。康银巷、尹家渠街等8条慢行绿道顺利竣工,实现“道在林间走,人在画中游”。开工改造老旧小区75个、380栋楼、148万平米、1.32万户,惠及群众4万人。5月24日,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办公室来银调研,充分肯定我市交通疏堵6+N工程,认为是改善交通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高质量实践。因地制宜推动特色街区改造,启动实施塞上·凤凰幻城特色街区改造项目,打造全新沉浸式文旅休闲消费综合体;按照“一街一景”原则,相继实施了“人间烟火气”敬德街、“最美回家路”雪绒巷、“月色里的美丽”阅彩城中街等一批极具特色的街区街巷改造,城市品质和沿街潜在商业活力得到充分挖掘。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获批国家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16家企业获得星级绿色建材认证证书。 海绵城市提档升级。市住建局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抢抓海绵城市示范市试点周期,打造“会呼吸”的塞上湖城,印发5项制度性文件,启动《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等6项技术标准修编,先后谋划实施海绵项目136个、累计完成海绵投资11.8亿元,持续推进金凤区中部、西夏区南部2个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目前30%以上的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到93%。力争示范期末40%以上的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到100%。组建海绵城市专家库103人,建立运营海绵城市网宣平台11个。4月中旬住建部中期评估中,我市获得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实施情况绩效评价B等次,位列45个示范城市中上游、西北城市前列。 住房保障走心暖心。市住建局聚焦居住品质,建设“好房子”,出台35条利企惠民调控政策,举办3场购房节活动,在全区率先实现存量房“带押过户”同行异行全覆盖,成功推荐玺悦湾、南泊湾、语竹苑获评自治区“好房子”样板。着力改善新市民、新青年住房需求,通过园区配建、房源转化等方式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2848套,提质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160套,逐步形成政策体系完备、支持方式多样、住房供应充足的保租房供应体系。全力推进“保交楼”,累计争取到位中央专项借款18.23亿元,截至目前交付房屋8286套,力争年底完成1万套以上交付。5月24日,住建部等9部门召开“保交楼”工调度会通报表扬全国排名前五省份,宁夏排名全国第二、复工率100%。全力攻坚18万套房屋“办证难”问题,通过“绿色通道”累计完成99个“办证难”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近40万群众数十年来的难事愁事妥善化解。高质量推动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新建兴庆区掌政镇、续建西夏区镇北堡镇等4个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完成投资约15.04亿元;通贵乡河滩村等8个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完成投资约1.95亿元,形成地方特色鲜明、治理效果连片、共同参与建设的浓厚乡村氛围。 基层治理提能增智。市住建局组织在全区率先开展住宅小区管理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制定印发《银川市住宅小区管理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银川市物业提升“123”专项行动》等规范性文件5个。围绕为民便民安民服务,试点建设兴庆区崇安、金凤区清水湾、西夏区盈北等15个完整社区,完成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化评定1109个,明确物业执法清单38项,开展市级抽查34次,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问题267起,查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相关问题12起、联动执法172次,更换项目经理38人、依法清退物业服务项目5个,移交违规线索查处18起,通过示范引领、规范运用、整治提升三类措施,物业服务质价不符、小区管理权责不清、党建引领作用不强等群众关心关切问题逐步得到有力解决。
2023-09-20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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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三措施大力提升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银川市聚焦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人口流入持续扩大的工作实际,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构建起广覆盖、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在探索和推进新时代住房保障事业进程中,国家住建部历任领导和各司局,一直对银川市给予优惠政策、创新试点和项目资金支持,为银川市持续擦亮塞上江南的幸福底色、提升群众住房保障的满意度幸福感给了底气、提了干劲,提升银川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 一是坚持政策先行,构建保障房建设政策保障体系。持续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顶层设计,先后出台《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银川市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等10余项配套制度文件,逐步确立了住房保障规范化的梯度保障体系,分类解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实现住房保障的无缝衔接。在配建筹集房源上,给予配建的开发企业每平方米 2500元的土地优惠政策;在申请准入条件上,针对毕业不满三年的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可享受租金优惠,外地来银务工及青年人名下无房即纳入保障;在高效智慧管理上,通过 “公租房”、“我的宁夏”APP 实现5 个工作日内快捷审批,高效监管。 二是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全覆盖。银川市建成区面积194.7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9.68万人,市辖三区人口191万人,人口一直呈净流入状态。2023年上半年银川市新建商品房平均房价9700元/平方米、二手房平均房价8000元/平方米,新建商品房价格小幅增长,同比增长2.8%、6月份环比增长0.4%。2007年至今,银川市已建设列入国家计划任务公租房3万套,共争取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11.96亿元;列入国家计划任务保障性租赁住房1.38万套,争取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2亿元。同时,银川市自筹资金建设经适房2.7万套、限价房0.43万套。截止目前,银川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2.4万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0.9万户,销售经适房、限价房2.8万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6亿元,基本实现了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群的全覆盖。 三是抢抓试点机遇,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眼于中 低收入家庭已实现应保尽保的市情实际,银川市把大力发展保 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点。2021年,银川市被列为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为高质量推进国家级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2022年银川市确定“十四五”期间完成1.8万套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预计解决近6万名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占本地区新市民、青年人总量的30%)。2023年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强首府”战略,将进一步提升银川市人口、经济聚集能力,同时随着银川市“十万大学生留银”政策的落地,未来银川市将吸引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留银发展,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刚性需求也将持续增长,更加坚定了银川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信心和决心。
2023-09-13 1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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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将再添一中学,位置在这!
最新消息 银川将再添一所中学 项目已获批 近期宁夏政务服务网站发布了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阅海湾高级中学(初中部)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复内容显示,该项目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东侧、阅北一路南侧、阅北五路西侧、观湖路北侧。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多功能厅、门房、室外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4040㎡,规模为36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800人。 据了解,阅海湾高级中学总占地面积约161.4亩,总投资约为45073.46万元,建设周期2023-2025年。 来源:宁夏政务服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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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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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银川这些楼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项目编号:2023-92 开发企业:银川中海海悦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樾 2#、3#、7#、8#、9#、11#、12#、16#楼 共8幢 项目地址:金凤区后海路南侧、凤凰街东侧 项目编号:2023-103 开发企业:宁夏光耀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上院 1#、4#、5#、6#楼 共4幢 项目地址:金凤区凤巢路南侧、丽银街西侧 项目编号:2023-104 开发企业:宁夏建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悦庭 14#、15#、16#楼 共3幢 项目地址: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预留地、南至预留地、西至朔方南街、北至贺兰县中医院 项目编号:2023-105 开发企业:宁夏华耀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光耀天悦湾 7#楼 共1幢 项目地址:贺兰县城规划区内,东至原种场住宅楼、南至公路、西至如意湖 项目编号:2023-106 开发企业:宁夏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芳华园项目 1#、4#、5#、6#楼 共4幢 项目地址:西夏区同心南街以东、黄河西路以南
2023-09-01 1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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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9342.html
宁夏这些公积金政策有变化!
作为一种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接连发布重磅文件,事关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一人购房全家帮”提取等。 “多子女家庭怎么认定?”“具体可贷款金额是多少?”“能否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起来了解一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优化生育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相关政策,按照《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银公积金管委会发〔2023〕3号)要求,现就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前提下(贷款申请时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二孩家庭、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5万元和1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多孩家庭,其中,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两个子女,且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多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三个及以上子女,且三孩或以上为2021年6月26日(含)以后生育。 三、所需证明材料。借款申请人按照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所需贷款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清单提供。 四、本通知自2023年5月16日起实施。5月16日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原政策执行;5月16日及以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一人购房全家帮”提取业务细则》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城同策”工作要求及《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试行)的通知》(银公积金管委会发〔2022〕4号)规定,为进一步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减轻职工购房压力。现对“一人购房全家帮”提取业务细则做如下补充规定: 1、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自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日期(已办证的按契税完税凭证中载明的合同日期)起3年内,每年(自然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契税完税凭证中载明的合同日期(未载明的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3年内,每年(自然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2、缴存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在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情况下,每年(自然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3、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的自住住房购房款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自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日期(已办证的按契税完税凭证中载明的合同日期)起3年内,每年(自然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于支付直系亲属购房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契税完税凭证中载明的合同日期(未载明的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3年内,每年(自然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于支付直系亲属购房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4、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偿还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自住住房贷款,在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情况下,每年(自然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用于偿还直系亲属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本规定生效后,即成为《关于印发〈“一人购房全家帮”〉提取业务细则的通知》(宁房资管发〔2022〕28号)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业务办理规程(试行)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城同策”要求及《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议纪要》(2023年第6期),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支持职工购房作用,减轻职工购房压力。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规程(试行)。 一、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和配偶可向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1.在银川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职工(含共同产权人)及配偶、房地产企业已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3.房地产企业已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4.申请人为我中心公积金缴存职工,且其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未列入公积金中心黑名单,本年度无提取记录。 二、提取额度 自购房职工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和《承诺书》之日起,购房职工本人(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合计不大于《商品住房认购协议》约定的房屋首付款。 对于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主借人应留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贷款金额/25),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避免因先提取后贷款而导致缴存余额不足,无法足额申请所需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办理流程 1.购房职工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和《承诺书》,并支付商品房认购定金。2.购房职工携带申请材料到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3.本中心对职工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入《承诺书》约定的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向职工出具《公积金提取业务支付凭证》。4.购房职工和房地产企业在收到本中心出具的《公积金业务支付凭证》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备案手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中,如实申报购房首付款构成,分别填写个人出资及公积金支付的具体金额。合同备案后房地产企业要及时告知本中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合同编号或提交备案证明。5.业务受理人员须对业务进行跟踪,确认该套房屋是否办理备案,并及时联系房地产企业提交房屋备案手续,完成系统信息补录工作。6.业务审核人员根据受理人员提交的信息,再次认真核查该套房屋备案真实性,审核无误后办理后续业务。 四、其他规定 1.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只能由购房职工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2.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被解除或者被确认无效后,即未发生真实有效的房屋消费行为,职工本人及配偶、房地产企业须配合本中心将购房职工提取的公积金从房地产收款账户或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原路径退回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业务审核人员须针对此类问题进行跟踪,直至资金原路退回为止。3.若购房职工已自筹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办理。 五、申请材料 1.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居民身份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本);2.《商品房认购协议》、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定金票据;3.购房职工本人(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房地产企业共同签署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银川市文化西街106号国贸中心B座3楼 光明广场南侧) 咨询电话:12329 来源: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3-08-25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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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8233.html
公积金在异地缴存,请问可以在银川中心申请打印缴存证明和流水吗?
Q:您好,我的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现在需要打印缴存证明和流水,但我现在不方便去我公积金缴存地,请问可以在银川中心申请打印缴存证明和流水吗? 答:可以打印。本人持身份证至银川市民大厅D3厅公积金服务大厅、永宁分中心、贺兰分中心、灵武分中心、宁东分中心、铁路分中心“跨省通办”专窗,发起跨省通办打印缴存证明和流水申请。 Q:几个工作日可以打印完成? 答:一般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Q:我在银川有一套住房按揭商业贷款,现该笔商业贷款已结清。今年想在银川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家庭在全国范围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可以申请吗?利率是按照第二次住房贷款的利率计算吗? 答:在其他资料都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前提下,您可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购买自主住房时,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照首次贷款政策执行,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为2.6%,五年以内贷款利率为3.1%。
2023-08-17 1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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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7988.html
银川这所中学将续建!新增学位1800个!
日前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银川市文萃中学项目 建设性质: 续建 总投资: 10430万元 2023年计划投资: 4236万元 投资性质: 政府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图书楼、风雨操场及配套附属设施。 责任单位: 教育局 所属责任园区: 西夏区 项目地点西夏区规划横三路北侧金波北街西侧建设规模 占地约105亩总建筑面积20681㎡该项目将新建两栋6000㎡教学楼一栋4000㎡综合楼室外运动场及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0681㎡ (教学班36个,可提供学位1800个) 值得注意的是银川市文萃中学(银川一中教育集团校)暂不定片区2023年招收沈阳路以南、培华路以北文萃街以东、包兰铁路以西区域内购商品房有就读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来源: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img2018.fccs.com.cn/news/content2017/2023-08/16/1692170465734.png
2023-08-16 1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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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7124.html
事关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正在征求意见!
对于许多人来说买房是人生头等大事关于购房公积金是绕不开的话题在银川 公积金怎样提取? 需要什么条件? 近日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活动,提高服务效能,构建科学的风险防控体系,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修订了《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现将《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缴存职工的意见建议。请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并于2023年9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以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1—5555905 传 真:0951—5556006 电子邮箱:yczfgjjgjc@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77号D3厅归集管理处308办公室(邮编750010)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8月7日 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活动,提高服务效能,构建科学的风险防控体系,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国标号GB/T51353-2019)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结合银川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委托银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第三条“管理中心”是银川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况、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拟定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受委托银行承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防范和查处违规提取行为。第四条 “管理中心”按照规定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金融业务和相关授权业务。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一、住房消费类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五)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第三章 提取条件、频次、额度 第六条 职工本人及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第七条 职工同一自然年度内符合多项住房消费类提取条件的,只能选择一种提取类型。职工同一自然年度内同一种提取类型只能有一次提取记录,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租房提取等除外。 第八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服和商业用途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职工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未列入“管理中心”黑名单。(二)职工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公有住房)的,自购买住房行为发生之日(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起3年内,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含拍卖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年内,职工本人(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金额不包括储藏室、地下室、车位费用、装修费等)(三)职工购买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本人(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累计不大于购房首付款。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留足公积金账户余额确保不影响贷款额度。 第九条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职工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未列入“管理中心”黑名单。(二)职工本人及配偶自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内,可以申请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累计不得大于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第十条 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未列入“管理中心”黑名单。(二)职工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若借款人为2人以上的,且借款人之间不存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借款人与购房产权人一致。(三)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与“管理中心”签订逐月扣划协议,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也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未结清之前,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已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跨中心逐月提取协议的可按月提取。(五)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贷款未结清之前,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职工已签订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协议的可按月提取。(六)职工提前结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自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职工家庭在银川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职工正常、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开户满3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无冻结,未列入“管理中心”黑名单。(二)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当年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三)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每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 第十二条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自实际行为发生之日(加装电梯发票载明日期)起3年内可提取一次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金额。 第十三条 职工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未冻结,账户状态为封存,符合非住房消费类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职工作为共同借款人,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销户提取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减贷款本金后销户。 第十四条 职工离休、退休的,个人账户封存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销户提取。职工提前退休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凭有效身份证件、退休证或相关退休证明材料销户提取。 第十五条 职工出境定居的,个人账户封存后,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签证销户提取。 第十六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凭职工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继承受遗赠文件等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第十七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相关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销户提取。 第十九条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第四章 提取审核 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按照提取相关规定,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情形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请事项符合受理条件,申请资料完整,信息联网核查通过的,及时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二)申请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者信息联网核查未通过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退回原因和需补正的材料;(三)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时,可提出提取复核申请,“管理中心”认为申请事项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终审意见。 第二十一条 “管理中心”应当对以下提取情形加大审核力度: (一)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自住住房,以异地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手续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明显异常的;(二)职工所购房屋总价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提取金额相近,且所购住房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的;职工所购住房的面积或用途明显不符合居住条件或性质的;(三)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频繁交易的;(四)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提取的;(五)房屋权属证书上有2名及以上共有产权人,且共有产权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关系的;(六)其他需进一步审核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根据提取审批工作需要,“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补充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 第五章 提取方式 第二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办理,提取资金直接划入职工本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确有特殊原因(死亡、司法协助等情形)的,可申请划入第三方账户。 第二十四条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分中心、委托银行网点窗口柜面办理提取申请业务,也可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我的宁夏”手机APP、“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银川住房公积金服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提取申请业务。 第六章 提取监督 第二十五条 “管理中心”应完善内审稽核机制,受委托银行受理审核的,应将防控违规提取纳入业务考核。 第二十六条 依据《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失信黑名单制度(试行)》相关规定,职工提供虚假个人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存量房买卖合同、发票、房屋不动产权证等资料以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纳入黑名单管理。“管理中心”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职工按规定采取限制措施。 第二十七条 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以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管理中心”有权责令职工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额,拒不退回的将其骗取行为通报其所在单位,要求其单位协助追回提取金额。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国家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化时,由“管理中心”对本办法进行相应调整,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遵照原有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3-08-11 1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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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6922.html
银川新揭牌成立一所医院,位置在这里!
8月9日,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与西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签订合作协议,正式成立银川市妇幼保健院西夏分院 该院将根据西夏区妇女、儿童就医需求,在保障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开设妇产科、儿科、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门诊,开展妇女儿童疾病诊疗、门诊手术、孕产妇、儿童保健以及临床检查检验等医疗活动。 据了解,为推进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不断提升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更好地服务辖区居民,西夏区卫生健康局与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开展医疗帮扶合作,成立银川市妇幼保健院西夏分院,通过紧密型医联体模式,全面提升西夏区妇女儿童救治水平,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连续、方便、优质、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西夏分院 总投资2160万元 总占地面积约20亩 位于西夏区同心北街以西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以北 大连路以南 仅代表大概位置 新成立的银川市妇幼保健院西夏分院分为上下三层,一层为普通门诊区及检查检验科室及挂号缴费区,二楼为妇女健康咨询保健区域,三层为儿童健康咨询保健区。 据悉,该院区将与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总院及阅海分院共享医疗资源,也实现了信息共通共享,让西夏区的患者也能在家门口享受到同质化、高质量的妇幼健康服务。 住在附近的友友们 以后看病更方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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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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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6714.html
银川市住房保障 “网上办掌上办”驰入“快车道”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擦亮“保障先锋·温暖服务365”党建品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不断增加“公租房”APP新功能、新模块,利用“互联网+智慧公租”,线下线上深度融合,“网上办掌上办”驰入“快车道”。 自2022年以来,我市新就业大学生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已实现100%线上操作,新市民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家庭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各种申请类型均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取得住房保障资格。保障对象在现有房源中进行意向登记,从申请到办理安置手续最快一个月就能完成。 截止7月底,我市新就业人员及青年群体通过网上申请审批取得保障性租赁资格家庭2914户,占纳入保障家庭总人数的76.6%。高效便利的“快车道”申请流程,使更多新市民和新青年等住房困难群体体验到民生保障的惠民红利,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也为我市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推进“十万大学生留银川专项行动”实施添砖加瓦。 来源: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08-09 1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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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4985.html
铺轨!宁夏这条高铁离通车又近一步!
最新消息,8月1日上午,在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随着第一对长500米的钢轨缓缓入槽包,银铁路宁夏段正式开始铺轨工程。 该段铺轨工程线路北起石嘴山市惠农区,经惠农南站、石嘴山南站、沙湖站,向南到达银川站,全线共铺轨215.784公里,预计2023年年底全线铺轨完成。 包银铁路是连接内蒙古包头市与宁夏银川市的高速铁路,是国家“八纵八横”高铁京兰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通车后,将与银西高铁、银兰高铁实现大连通,将形成中国东北、华北至西北、西南地区的又一条快速客运通道,对完善国家高速铁路网布局,优化京兰通道综合运输体系,满足旅客快速出行需求及促进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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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1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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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4452.html
银川文化城要大变样!更名“塞上凤凰幻城”,9月将揭开神秘面纱!
最新消息! 银川文化城要大变样了! 7月27日获悉 银川文化城 即将更名 “塞上凤凰幻城” 一期改造正在施工进行中 预计今年9月底完工 将为游客与市民带来全新文旅体验 届时,“塞上凤凰幻城”内的基础设施、场景氛围及滨水餐饮、酒吧、休闲等业态都将全面升级,将就此成为银川新的休闲、文化、旅游集聚中心。 日景鸟瞰效果图 此次“塞上凤凰幻城”的整体设计强调充分利用城市文化资源,通过景观装置和氛围装饰的应用,提升整体空间氛围,打造一个更具沉浸感和文化体验感的城市客厅,在争取良好的城市形象的同时,为城市的居民和游客提供更为丰富的休闲生活体验和旅游体验。 “塞上凤凰幻城”将以凤凰为核心IP,使之蜕变为银川新的文化创意沉浸式休闲体验地,项目紧抓银川市文旅发展机遇与区域市场潜能,以文化场景营造、文化主题业态、演艺矩阵、夜游产品为实施路径,打造银川最具地标性的主客共享新聚场、最具可玩性的夜间消费集聚地、最具文化范的文旅消费新场景以及最具沉浸感的文化IP新矩阵。 “塞上凤凰幻城” 在本次打造之后 将成为具有城市标识性的文化展示空间 同时也将呈现 具有城市地标性质的大型景观装置 如结合宁夏“中国长城博物馆”的文化渊源,在南侧北京路主入口将打造以水晶光影城墙构成的景观标识,既成为城市标志性的文化标识,也营造出震撼的“入城仪式感”。 主入口城墙效果图 同时,拟在文化城公共空间核心位置,打造凤凰形象的大型景观装置。设计来源于“凤凰化身银川城”的美丽传说,未来将成为凝聚银川人文记忆的化身,成为与城墙相呼应的又一重要文化标识,借此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助力文商旅综合服务的配套功能提升。 “塞上凤凰幻城”还充分结合了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文化,打造葡萄酒文化广场,围绕贺兰山葡萄酒主题,营造浓郁的葡萄主题氛围,通过葡萄主题创意空间、葡萄酒博物馆和美酒品鉴为游人带来轻松时尚又优雅微醺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体验。 葡萄酒广场效果图 “塞上凤凰幻城”的实施还充分体现了银川的烧烤文化,并以一种年轻、时尚、充满夜活力的方式,打造一条文化创意烧烤市集——烟火集。完美把握了银川市民活跃的夜生活习惯。“烟火集”不仅有美味烧烤,还有特色小吃、K歌舞台、娱乐游戏,并将与贺兰山葡萄酒文化进行结合,引入小瓶分装葡萄酒和打卡装置,展现出烟火银川的热烈夜生活。 “塞上凤凰幻城”东侧典农河也成为本次改造的重点部分,将对其进行全面的水域环境整治及氛围提升,并依托沿河的现有商业空间打造一条具有地方特色体验感的滨水音乐酒吧街。这里将配备炫彩的滨水观光演艺,如凤凰主题音乐喷泉、水幕投影、花船表演等,还有丰富多样的酒吧和餐饮业态,以及便捷特色的酒店服务。未来将成为银川市民与游客主客共享的特色文旅主题街区。 “塞上凤凰幻城”的设计思路 超脱传统的旅游规划理念 以“文化+”的文旅创新底层思路 以一种年轻时尚、充满活力的理念 来重新解读银川的历史与人文 相信不久后的面世 也将为银川人 将带来别样的精彩 也将为银川文旅消费营造新的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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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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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4450.html
葡萄酒小镇、唐中北校区……银川这些项目工程最新进展来了!
说起银川在建的各个惠民项目 每个银川人都倍加关心 它和你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这些工程的进展情况如何? 具体何时能完工启用? 快来一探究竟 海宝东路(友爱街——燕庆街)道路工程已建成通车 7月6日,海宝路(友爱街—燕庆街)道路工程通车。今年,银川市接续推进交通疏堵“6+N”工程。海宝东路(友爱街——燕庆街)道路工程是打通断头路工程之一。 本项目道路全长1228米,红线宽度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及其附属工程、涵洞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海绵工程以及交通工程等。 海宝路全长达到4.2公里,海宝东路的打通进一步完善了银川市东部区域交通路网,缓解上海路、友爱街的交通压力,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加方便的出行条件。 银川市唐徕中学北校区建成 7月18日,银川市唐徕中学北校区新建项目已全部完工。 据了解,银川市唐徕中学北校区新建项目是银川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综合楼、多功能厅、体育馆、门卫安防室、自行车棚及室外配套工程,总投资约1.6亿元,占地面积约115亩,总建筑面积约29800平方米,规划建设36个班级,可容纳1800人就学。 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工作,9月可招收新生入学。学校投入使用后可满足金凤区北部居民初中学生就学需求。 百瑞源殷红子熟枸杞庄园建成投用 7月19日,历时数年时间打造的百瑞源·殷红子熟枸杞庄园举行开业仪式,这里位于贺兰山东麓旅游黄金线路,作为贺兰县重点推动的文旅项目,这里集枸杞种植、枸杞养生美食、枸杞养生茶饮、游学研学、采摘体验、婚纱摄影于一体,将为游客们带来文旅融合的消费新体验。 该庄园占地1500亩,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累计投资约1.2亿元。在建筑风格上,融合了国际元素、中国元素、宁夏元素、枸杞元素,重点突出简朴、雅致的艺术氛围。 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项目 将于8月10日交付部分教学楼 作为全市重点项目,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项目建设正酣,预计8月10日将交付部分教学楼,明年8月将全面完工投用。 据了解,整个项目自3月开工以来,分为两个标段同步进行施工。目前1号楼主体施工至5层,2号楼施工到室内抹灰及装饰装修阶段,5、6、7号楼进入主体砌体施工阶段,8号连廊也到了主体施工阶段。 银川市第四十一中学项目位于金凤七街以南、望湖巷以东、中海半岛华府小区以北,用地面积约81亩,总建筑面积30435平方米。学校规划设计36个教学班,可提供学位1800个。 宁夏图兰朵葡萄酒小镇安漠度假酒店10月试运行 作为自治区重点项目,宁夏图兰朵葡萄酒小镇是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的典范,目前,一期项目安漠度假酒店施工已接近尾声,工程进度完成80%,预计今年10月进入试运行阶段。 宁夏图兰朵葡萄酒小镇位于贺兰县金山片区,占地面积3303亩,涵盖一产葡萄种植、二产葡萄酒酿造以及三产文旅度假。 据了解,图兰朵葡萄酒小镇安漠度假酒店共有34个建筑单体,包含176间院落客房与山景客房、18米挑空葡萄酒艺术空间、直面贺兰山的室内恒温无边泳池及高端宴会厅等十多个配套项目。 此外,宁夏图兰朵葡萄酒小镇二期项目东簏书屋和创意学院目前也在加紧建设中。全面完工之后,将为世界各地葡萄酒爱好者和广大游客提供一个集品酒、观山、文化交流、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葡萄酒文化旅游度假中心。 在不久的将来 很多项目工程 将以崭新的姿态 展现在大家面前 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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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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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银川市三区中考征集志愿通告
7月23日,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进行了2023年银川市三区中考“择优”批次录取工作,整个录取工作历时1天,共安排12个录取场次。 一、完成统招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分如下: 二、没有完成统招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数如下: 银川小孔明学校209个 三、关于征集志愿的说明 1.对于没有完成统招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209个剩余计划,将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凡中考成绩在517分以上未被录取的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愿意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可在7月24日8:00-14:00.登陆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http://120.78.235.127/)填报征集志愿。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录取结果将在7月24日18:00发布,被录取的考生在7月25日下午14:00-18:00到银川北塔中学综合楼一楼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录取通知书。2.有个别高中学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有关学校将从未录取专业测试考生中择优补录,请及时关注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录取情况。四、关于注册高中学籍的说明 根据银川市中考招生有关规定,考生如果已经被普通高中录取,将直接在被录取的高中学校注册学籍。 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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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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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根基追过程 精准细补短板
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银川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 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 初步成果论证 1 为积极探索银川城市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模式,促进地上、地下空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加强银川市中心城区城市土地的立体化、集约化利用,充实完善银川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组织编制了《银川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 2 7月21日,市自然资源局杨永华副局长主持召开《银川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初步成果论证,会议邀请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参加讨论,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汇报了初步成果。 3 汇报单位从背景、发展趋势、规划的范围、依据和框架结构等内容,分析现状地下空间开发总量及分布、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公共服务及人防设施等方面,梳理出银川市地下空间、深度、建设及功能的特征,提出了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一心、双轴、两片、多点”的地下空间总体结构布局,并根据需求预测、分析划定了地下空间重点区域。 4 考虑到规划专业性强、地下空间涉及面广的特点,会议按照专家追踪指导原则,与到场专家建立了联系机制,形成稳定专家咨询团队,邀请专家参与规划编制过程,持续追踪指导,为《银川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编制工作打好根基,铺好路。 5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本次会议相关修改意见完善本次规划的初步成果,全力推动银川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规划编制进度,提高城市容量、缓解城市交通、改善城市环境,促进银川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城市的建设。
2023-07-25 1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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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幼儿园招生即将开始,家长们关心的问题在这里!
7月19日 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 2023年银川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分别于7月21日、7月26日开始 针对家长们关心的问题 银川市教育局作出详细解答 01.2023年银川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统筹兼顾、多元供给原则。结合各辖区适龄幼儿人口数量和幼儿园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提供普惠(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为主、非普惠性民办园补充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学前教育多元供给需求。 2.坚持优化布局、适龄优先原则。各辖区根据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预测入园需求和供给缺口,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规划。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3.坚持公平公正、免试入园原则。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做好招生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考试。 02.2023年对幼儿入园年龄有什么具体要求? 原则上招收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03.2023年幼儿园招生什么时候开始? 市辖三区教育局于7月20日下午通过“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发布招生方案。7月21日8:00.金凤区、西夏区开放平台登记报名;兴庆区5所试点幼儿园现场登记报名(7月26日兴庆区其他直属公办幼儿园和尚有剩余学位的试点幼儿园开放平台登记报名)。两县一市教育(体)局结合各地实际,安排招生时间。具体以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04.2023年银川市幼儿园统一招生方式是什么? 按照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市辖三区公办幼儿园主要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现场核验资料、公开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时)。 民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自行制定各幼儿园招生方案报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展招生工作。 05.市辖三区幼儿园招生方式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什么地方? 银川市各县(市)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学前教育发展实际不同,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在制定招生方案时,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今年,兴庆区以5所试点园面向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其他区域兴庆区户籍幼儿及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兴庆区购房户子女、租房的外来随迁子女招生(户籍迁入及购房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金凤区新增1个学前教育服务片区,将辖区划分为18个学前教育服务片区,实行小片区内招生。值得注意的是新建14个幼儿园,待建成移交且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可能有所推迟,家长选报幼儿园时需酌情考虑;西夏区未划分片区,所有幼儿园面向西夏区内幼儿家长开放。 具体以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06.在报名时家长应注意些什么? 家长在为幼儿选报幼儿园时请务必认真阅读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发布的招生公告,熟悉掌握招生政策,提前考虑家庭住址及周边幼儿园分布情况、学位数等,科学合理选报幼儿园。 为给适龄幼儿提供更多的学位,今年各县(市)区有个别新建幼儿园(需环保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可能有所推迟,带来的不便还请幼儿家长理解。 07适龄幼儿体检有哪些规定? 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2023-07-20 1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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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调整,今秋开始执行!
日前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银川市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的通知 ↓↓↓ 为弥补民办学校办学成本,提升民办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银川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以成本为基础,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调整银川市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价范围及收费标准 注:以上学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可上浮,各民办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招生情况等因素适当下浮。 二、执行时间 本次学费标准调整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民办学校要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依法依规办学,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各级教育、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制度,积极查处违规办学、超班额招生、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 (二)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公示栏、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按规定允许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办学,严禁组织学生开展融资活动,严禁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费用。 (三)各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制度。要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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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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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十五批新增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区审核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核查,现对以下31户符合银川市住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予以公示,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2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29户,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公示结束后,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民大厅五楼A厅取号,取号后到19号窗口领取您的《住房保障证》。 在此期间如有不符合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欢迎社会各界采取写信、电话及来访的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详见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zjj.yinchuan.gov.cn)。 来信请寄: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A5厅 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邮政编码:750011 举报电话:5556140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来源: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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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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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2315.html
我市又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线上登记 方便住房困难群众
我市今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于7月14日启动意向登记,该批次房源共438套,房源为金凤区世茂世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银川市已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和新就业人员配租。本次意向登记线上、线下均可办理。银川市已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可使用“我的宁夏APP”、“i银川APP”和“公租房APP”中意向登记功能,进行世茂世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线上意向登记,此次房源根据面积和户型分为一口人、两口人和三口人及以上家庭房源。 世茂世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金凤区正源北街与沈阳中路交叉口,紧邻市民大厅、公交线路配有2路、19路、58路、323路、517路等公交车,交通便捷,环境良好,内配有(单)双人床、燃气灶、油烟机、热水器等简单家具,此次房源受到了广大住房保障家庭的欢迎和青睐,意向登记的第一天,参与线上和线下意向登记人数已达370余户。 今年以来,银川市启用公租房APP在线意向登记功能,分别对尚美雅居、湖岸家园和世茂世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 进行线上登记,对保障家庭来说,方便快捷,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实现了住房保障掌上办、网上办。 来源: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3-07-17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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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将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48个教学班!
近日 永宁县望远镇新银学校 新建项目 迎来新进展 该项目选址已进行公示 项目建设期为 2023年11月至2025年8月 估算总投资为19297.79万元 项目选址:永宁县望远镇通湖路以南,青年路以西,珍珠路以北。 规划方案:规划占地56378.17平方米(合84.57亩),规划校舍建设面积25668.29平方米(含地上建筑面积23589.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78.91平方米)、400米运动场、篮球及排球场、器械场地等室外配套设施。 项目设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48个教学班,其中小学24个班,中学24个班,招生规模2280人。 永宁县望远镇新银学校周边有 银川院子、中拓世纪城、绿城桃李江南 君墅、蓝宝台、世纪天骄 蓝邦海悦府、民生逸兰汐1—7期 等多个住宅小区 学校建成后可满足附近小区 适龄学生的入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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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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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公布!一年级5108名、七年级4004名!
近日贺兰县发布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 为确保贺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154号)和《2023 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银教发〔2023〕103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贺兰县生源实际情况和教育改革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确保贺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任务 今年全县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5108名,共计107个教学班 (含教学点) ;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4004名,共计76个教学班。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招生政策,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校学位。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 “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具体负责片区内招生工作,细化招生方案,必须服从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安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增减入学条件。 (四) 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原则。建立健全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机制,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 四、招生细则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1)公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及以上居住在贺兰县的城乡适龄儿童 ( 出生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前 ) 。 (2)民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及以上居住在贺兰县的城乡适龄儿童,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须经银川市教育局批准后扩大至银川市域范围内招生。 2.县城小学片区确定方法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按片区正常入学: ( 1 ) 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贺兰县城购房;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贺兰县城购房 (此文所有“购房”指购买住宅用房) ,且所购房手续齐全的; ( 2 ) 房产证 (不动产证) 产权共有人有多个的,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或本人产权占比不低于51%; ( 3 ) 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贺兰县城购买商业用房;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贺兰县城购买商业用房,且自行经营的 (法定监护人名下无住宅用房,且经营证照取得时间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 目前正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 。 以上3种情况购房时间(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 (1)-(4) 排序统筹调剂入学: (1)符合照顾政策人员子女 (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 (2)购房时间晚于2022年12月31日的; (3)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未在贺兰县城购房,但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贺兰县城购房的; (4) 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贺兰县城购买商业用房未自行经营或租赁他人经营的。 以上4种情况,片区内学校有学位的,可对应片区入学,片区内学校无学位的,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3.入学提供材料 (1)县城购房的:户口簿、房产证 (不动产证) 、契税发票。未办理房产证的一手全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一手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贷款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过户手续必须齐全。公证书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2)外来随迁子女: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3)农村小学:户口簿; (4)民办小学:户口簿,外来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亲或母亲居住证。 4.招生流程 (1)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 (网址为:www.ycrxbm.cn) 填报信息; (2)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规定的入学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辖区学校审核、报名; (3) 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没有被录取,或者是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根据县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 (1)贺兰一小一年级计划招收44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朔方南街以西;②利民西路以北、桃林南街以东、居安西街以南、富兴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贺兰一小 (九小校区 ) 一年级计划招收330人。 生源范围:①居安西街以北、109 国道以东、银河西路以南、富兴南街以西;②银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光明路以南、茂源街 (步行街) 以西;③光明路以北、桃林北街以东、桃源路以南、茂源街 (步行街) 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3)贺兰二小一年级计划招收44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东路以北、朔方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朝阳南街以西;②银河东路以北、茂源街 (步行街) 以东、桃源东路以南、习岗北街以西;③桃源东路 (金河大道) 以北、朔方北街以东、意湖东路以南、 习岗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4)贺兰二小 (十小校区 ) 一年级计划招收330人。 生源范围:①桃源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意湖东路以南、朔方北街以西;②意湖东路以北、湖西巷以东、创业路以南、习岗北街以西;③新天地商业街以北、富兴北街以东、创业东路以南、湖西巷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5)贺兰三小一年级计划招收22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利民西路以南、富兴南街以西;②利民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居安西街以南、桃林南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6)贺兰四小一年级计划招收30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利民东路以南、朔方南街以西;②丰庆西路以南、109国道以东、德胜东路以北、华美街以西以南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7)贺兰五小一年级计划招收180人。 生源范围:虹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丰庆西路以南、109国道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8)贺兰六小一年级计划招收385人。 生源范围:①桃源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水产路以南、富兴北街以西;②意湖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新天地商业街以南、湖西巷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③光明村户口适龄儿童。 (9)贺兰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495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西路以北、虹桥北街以东、清源路 (G6京藏高速公路) 以南、109国道以西;②清源路 (G6京藏高速公路) 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③银河西路以北、109国道以东、桃源西路以南、桃林北街以西;④银河西路以北、桃林北街以东、光明西路以南、友爱街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0)贺兰七小一年级计划招收270人。 生源范围:①利民东路以北、朝阳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习岗南街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北、习岗街以东、创业东路延伸段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1)贺兰八小一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东路以北、朔方南街以东、利民东路以南、习岗南街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南、华美街以东以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12)贺兰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 一年级计划招收 100人。 生源范围:原经济桥村、黎明村、团结村、奥莱小镇和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的适龄儿童。 为了使贺兰县更多学生能够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经与银川二十一小总校协调,奥莱小学 (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 一年级面向全县范围招生,有此意愿的家长在网上登记报名时,可在“其他情况说明”中填写 “就读奥莱小学”。 (13)贺兰德胜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550人。 生源范围:贺兰山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虹通路以南、109国道以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含沙渠村户籍适龄儿童,天山熙湖除外 ) 。 (14)银川西夏德胜小学 (民办) 一年级计划招收228人。 生源范围:原则上招收贺兰县范围内有意愿就读该校的适龄儿童,外来随迁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生源不足时根据银川市教育局批准意见在银川市域范围内招生。 (15)其他情况 ①和平村户口无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二小、贺兰七小、贺兰二小 (十小校区) 。②红旗村户口无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七小、贺兰八小。③新平村、五星村户口无县城 购房的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七小、贺兰二小 (十小校区) 。④新胜村户口无县城购房的适龄儿童可选择贺兰四小、贺兰八小。 (16)其他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好一年级招生工作。 6.缓学 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一般在8-14周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修订) 》的通知 (宁教基〔2017〕32号 ) 第十条规定执行 ) 。 (二) 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 (1)本县小学毕业生; (2)户籍或购房在本县的非本县小学毕业生; (3)外来随迁子女。 2.片区确定方法 (1)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片区确定方法与小学相同; (2)非本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转学流程办理手续,根据初中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北塔中学除外)。 3.入学材料 (1)县城购房的:户口簿、房产证 (不动产证) 、契税发票。未办理房产证的一手全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一手贷款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贷款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过户手续必须齐全。公证书不能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2)外来随迁子女: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4.招生流程 (1)公办中学:贺兰县七年级新生入学及转学工作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 ( 网址为:www.ycrxbm.cn) 进行; (2)民办中学:意愿就读银川市三区民办中学的,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入学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由民办学校复核报名条件。 5.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 (1)贺兰一中 (五中校区) 七年级计划招收864人。 生源范围: ①德胜东路以北、109国道以东、丰庆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②丰庆东路以北、富兴南街以东、银河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金山小学金山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民乐小学京星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⑤新胜、红旗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2)贺兰一中 (六中校区) 七年级计划招收660人。 生源范围:①银河东路以北、朔方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汉延渠以西;②桃源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创业路以南、汉延渠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立岗小学、兰光小学、五星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民乐小学非京星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3)贺兰二中七年级计划招收900人。 生源范围:①桃源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水产路以南、富兴北街 (延伸段) 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②县城小学无贺兰县城购房的小学毕业生;③奥莱小学、铁东小学、铁西小学、常信小学、银光小学、通昌小学、潘昶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金山小学非金山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4)贺兰三中七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三中小学部、欣荣小学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②暖泉小学非暖泉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 (5)贺兰四中七年级计划招收880人。 生源范围:①丰庆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桃源西路以南、富兴街以西;②银河东路以北、富兴北街以东、桃源东路以南、朔方北街以西区域内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③暖泉小学暖泉农场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毕业生;④和平、新平户籍且无县城购房的贺兰县小学毕业生。 (6)贺兰七中七年级计划招收2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山路以北、虹桥路以东、大连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②大连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丰庆路以南、109国道以西;③贺兰五小、德胜实验小学无贺兰县购房的毕业生。 (7)北塔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300人。 生源范围:①贺兰山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大连路以南、虹桥路以西(含沙渠村户籍)区域内购房的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 ②在上述片区购房的非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购房时间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 ) ; 在北塔片区购房的非贺兰县学籍小学毕业生登记办法(北塔中学只接受符合片区正常入学条件的学生登记) :先在原学籍所在县区小学毕业生入口登记报名信息,将“是否在 XX 县区就读” 选为“否”;然后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公办初中入学”— “贺兰县”— “北塔中学非贺兰学籍毕业生登记入口” 注册并登记报名信息,等待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审核,登记时间:7月15日-18日。 ( 三 ) 特殊情况说明 (1)贺兰一中七年级计划招收20名贺兰县小学毕业的体育特长生,按照训练项目分别安排在贺兰一中五中校区和六中校区就读;贺兰体育中心计划招生55名贺兰县小学毕业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学位及训练项目统筹安排在贺兰四中、二中就读。初中体育特长班招生由贺兰县体育中心、贺兰县第一中学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由纪委监委、教体局进行全程监督。测试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上报教体局; (2)无县城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实行一址对应多校、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调剂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 ) ; 可供调剂入学的学校如下:贺兰县第五小学、贺兰七小、贺兰奥莱小学 (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 、贺兰二中、贺兰三中。 家长可按照实际情况选择以上学校入学; (3)同一房址三年内在片区已有入学学生的,不能再按所在片区入学 (不含户主和房屋产权未变更的情况) ,视周边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4)2023年秋季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如因调整片区造成的一家多孩不同校的情况,家长可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五、转学 (一)转学对象 因在县城购房或外来随迁人员在贺兰县务工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所需材料 与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 (三)转学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及地点见《贺兰县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以下简称 “转学公告”) 。 (四)转学流程 按照“转学公告”要求,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规定的入学材料原件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审核入学材料 (具体要求见“转学公告”) 。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七年级空余学位根据县内招生完成情况确定) 。 (五) 转学规定 1.秋季转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教育体育局核验证件、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转学学生不能确保按片区分配,由教育体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2.各学校接收转学学生应符合《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修订) 》关于转学的相关规定。学校须为学生及时办理网上学籍转接手续,不得拒绝接收。每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到开学后1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证件核验和就读学校分配; 3.中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接收转入学生; 4.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5.因县城内学校学位紧张,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6.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 ( 区 ) 迁入贺兰县居住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 ( 区 ) 变更到贺兰县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县城内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安排同城内转学。 六、招生规定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义务教育法》、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统筹制定招生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由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各学校负责做好招生宣传和报名工作。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 “十项严禁”中涉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 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 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 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小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私自为民办初中学校提供学生学籍信息。对新招收的学生要做好义务教育建档工作,完善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 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严格实行“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接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禁止为不足入学年龄学生注册 学籍。 (三)加强特殊群体入学保障。 1.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户籍地址或监护人单位在贺兰县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学生父亲或母亲或其他顺序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各校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完 成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政策; 3.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到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片区学校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四)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优化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优化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程序。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 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开学后由学校集中收集。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强化招生工作监督。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贺兰县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生源应收尽收,不得人为设置门槛拒收。申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招生,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以及义务教育未均衡分班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等处罚。要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设置标准,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 (六)重视招生宣传引导。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围绕政策制定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和宣传,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努力营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本实施方案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贺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表 贺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154号)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教发〔2023〕10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贺兰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贺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帮助各位家长准确理解招生入学政策,结合往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际,就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解读。 1.贺兰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7年8月31日。 2.想知道自己孩子的片区公办学校是哪所,该咨询哪里? 答:家长可关注贺兰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贺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也可通过电话咨询(0951-8061421)或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 查询。 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方式是什么?怎样报名? 答:公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公办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 ( www.ycrxbm.cn) 选择贺兰县报名入口登记。 4.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对购房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区入学购房时间要求为入学上一年的12月31日前。2023年入学,购房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房时间要求为报名前。 5.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入学吗? 答:适龄儿童父母名下无贺兰县城住房,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有贺兰县城住房的,提供户口本、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确认亲属关系后经房管、教育部门核实,片区内学校有学位的,可对应学片入学,片区内学校无学位的,相对就近调剂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或本人在贺兰县房产证(不动产证) 产权人有多个的,怎么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或本人在贺兰县房产证 (不动产证) 产权共有人有多个的,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或本人产权占比不低于51%的,可按照规定片区入学。如产权占比低 于规定值,根据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7.商业用房可以作为划片依据吗? 答: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贺兰县城购买商业用房且自行经营的 (父亲或母亲名下无住宅用房,且经营证照取得时间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目前正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 ,可以作为划片依据。 8.外来随迁子女能在贺兰县上学吗? 答:贺兰县实行 “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的外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外来随迁子女从贺兰县当地的初中学校毕业后,可报名参加中考录取。 9.秋季转学办理时间,需要什么材料? 答:秋季转学办理时间及地点见《贺兰县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公告》,所需材料与新生入学所需材料一致。 10.秋季转学流程是什么,能按片区分配? 答:秋季转学按照“转学公告”要求,在“银川入学报名服务平台”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规定的转学材料原件 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审核转学材料。转学学生不能确保按片区分配,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七年级空余学位根据县内招生完成情况确定) 。 11.如果报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被录取上,还能回片区内的公办学校就读吗? 答:如果报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没有被录取,由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县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西夏德胜小学) 原则上在贺兰县县域范围内招生,生源不足时经银川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扩大招生范围到银川市域范围。 13.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怎样进行监督? 答:贺兰县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加大对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中涉及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定的督查力度,加强招生入学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跨区域招生以及乱收费行为。 14.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推迟一年入学,该如何办理? 答: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申请材料,报所在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监督举报电话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0951-3853587 贺兰县教育考试中心:0951-8061421 来源:贺兰发布
http://img2018.fccs.com.cn/news/content2017/2023-07/17/1689573789589.png
2023-07-17 14: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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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1790.html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三区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自治区属、市属各中学: 根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3〕10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三区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自治区属、市属和市辖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60%,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毕业生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考生必须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指标到校”名额分配办法,2023年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为7668名(不含宁夏六盘山高中和宁夏育才中学),共有4613名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023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一览表》。 二、严格落实“指标到校”录取办法。7月14日8:00-7月15日18:00.凡达到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填报“指标到校”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各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同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将按照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对享受“指标到校”资格的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可降低两个分数段(每个分数段为10分)参加录取。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7月16日,在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发布录取结果。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三、严格加强“指标到校”招生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防止一些学生为升入优质普通高中而转学到其他学校,侵占其他学校学生的利益。认真组织“指标到校”志愿填报,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核对上传数据,防止考生漏报误报,不得隐瞒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不得强迫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学校工作人员凡今年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要实行回避制度。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附件:2023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6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一览表 银川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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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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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1761.html
流程再优化 服务再升级 线上租房提取实现自动化审批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提高业务审批效率,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部分高频事项自动审批升级改造工作,租房提取业务在精简要件、提高租房提取频次和额度的基础上,成功实现了线上自动化审批,极大地缩减了办结时限,提高了群众线上业务办理体验感和满意度。 当前,缴存职工通过线上渠道(我的宁夏APP、i银川APP、宁夏住房公积金APP和微信小程序)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即可实现业务自动化审批。原流程为三级审批:职工在线上申请租房提取,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婚姻证明,业务申请提交管理中心审核,复审人员对录入内容、数据核查结果及提交资料进行人工复核,复核通过后提交审批岗人工审批后办结。优化后流程为系统自动化审批:职工在线上提交租房提取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无需上传房产、婚姻等证明材料,系统通过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房产)等共享数据自动核查校验并完成业务审批办结,实现资金秒到账。 线上租房提取业务实现自动化审批,一是达到无自有住房且婚姻真实性可核实的租房提取业务实现“零材料”自动审批;二是对符合租房提取的业务无需人工干预审核,减轻复核人员工作量,精简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三是缩减了办结时限。由至少1个工作日审批办结,自动化审批后30分钟之内办结,提取资金秒到账。 下一步,我管理中心将继续通过数据赋能,探索更多高频事项自动化审批,强化核查数据反显功能,减少线上录入信息工作,不断更新住房公积金高效服务模式,实现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事项更加好办易办,持续提升服务群众满意度。
2023-07-13 15: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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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1760.html
事关出行,银川拟建这些道路!
近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项目公示银川市拟建这些道路 拟建兴庆区经十五路 (现状路-恒大珺睿府二期北侧) 道路工程项目公示 拟建兴庆区经十五路 (现状路-恒大珺睿府二期北侧) 道路工程项目公示 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为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现就拟建兴庆区经十五路(现状路-恒大珺睿府二期北侧)道路工程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兴庆区经十五路(现状路-恒大珺睿府二期北侧)道路工程 2.项目申报单位名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4.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新建道路全长约806米,规划红线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照明及海绵工程等。 5.项目功能、建设目标、经济社会效应: 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区域商住小区路网结构,完善区域交通干线路网,提高路网密度,优化区域交通出行条件及市政管线现状,顺畅城市区域交通微循环,为区域提供更便捷、顺畅的交通服务,配套的给排水管道、路灯以及绿化、交通设施的同期实施,将为该地区提供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带动沿线土地开发和经济发展,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打好基础。 6.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估算总投资约3341.82万元。 7.联系电话: 王佳敏 0951-6899998 代国庆 18595090866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次公告的有效期为7天(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如有任何意见,请反馈至银川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电子邮箱ycszjjcjc@163.com。 关于拟建兰芝巷(金波街-现状路) 道路工程的审批公示 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为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现就拟建兰芝巷(金波街-现状路)道路工程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兰芝巷(金波街-现状路)道路工程 2.项目申报单位名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 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街以西,金波街以东,黄河路以北,北京路以南区域内。本次拟建道路全长约440米,规划红线宽1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等附属工程。 5.项目功能、建设目标、经济社会效应: 根据银川市路网规划,兰芝巷是西夏区中部的东西向支路,在区域交通网络中起着重要作用。兰芝巷的建设不仅满足了城市路网不断完善需要,解决实验小学师生出行安全、便捷问题的同时,为经周边济发展、土地开发建设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6.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概算总投资约1050.89万元。 7.联系电话: 王佳敏 0951-6899869 高贺杰 18295211522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的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9日),如有任何意见,请反馈至银川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电子邮箱ycszjjcjc@163.com。 关于拟建兴庆区十九号路(友爱路-丽景街) 道路工程的审批公示 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为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现就拟建兴庆区十九号路(友爱路-丽景街)道路工程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兴庆区十九号路(友爱路-丽景街)道路工程 2.项目申报单位名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 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南部,东至现状友爱路,西至丽景街。本次拟建道路全长约404米,规划红线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再生水工程、路灯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5.项目功能、建设目标、经济社会效应: 通过该道路建设可进一步促使丽景街以东,燕庆路以南、规划路以北、友爱路以西及迎宾广场、物流中心片区的联系更加紧密,加强了区域间的优势互补,为银川市兴庆区南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概算总投资约2159.05万元。 7.联系电话: 王佳敏 0951-6899869 高贺杰 18295211522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的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9日),如有任何意见,请反馈至银川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科电子邮箱ycszjjcjc@163.com。 来源: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7-13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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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1414.html
正源街交通优化提升项目征询问卷
正源街(六盘山路—贺兰山路)全长7.3公里,共计28个路口,路口平均间距270米,同时路段中设置有6处非灯控人行横道,导致车辆行驶中停车次数过多,不方便市民在正源街的快速通行,南北通行用时过长,高峰时段拥堵情况严重。 针对群众反映的对正源街交通出行拥堵进行改善的意见及建议,结合正源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快速化改造工程,拟对正源街(宝湖路-黄河路)段交通进行优化,通过对交叉口精细化的改造、公交停靠方式的改造、行人与非机动车道的改造、交叉口处停车场出入口的优化、封闭支路口、增设人行天桥、设置智能绿波带等措施来提高正源街通行效率,改善高峰时段拥堵情况。 为进一步调查论证,广泛、充分征求市民意见及建议,科学实施该项目,现邀请您参与调查问卷填写。 来源: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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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1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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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1412.html
2023年银川三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7月12日,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下达了银川市三区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分解到各高中学校。 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行为,严格按照核定的规模和范围招生;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2023年银川市三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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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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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1231.html
220人!宁夏育才中学、六盘山高级中学在银川三区试点招生!
7月10日 从宁夏育才中学及 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获悉 2023年这两所学校分别计划 在银川市辖三区试点招收 应届初中毕业生120名、100名 具体如下↓↓ 育才中学的招生条件:参加宁夏中考的银川市辖三区非川区移民安置点学生(川区移民安置点生源按原有招生渠道录取)。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必须达到银川市统一划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工作统一纳入银川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考生通过“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在指标到校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招收的学生统一执行银川市普通高中学生收费标准,享受除专门针对南部山区政策扶持类学生以外的一切待遇。试点招收的学生单独编班,实行寄宿制管理。 具体招生详细情况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 六盘山高级中学试点招生条件:参加2023年宁夏中考的银川市辖三区非政策移民的学生(移民吊庄点生源按原有招生方式录取)。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录取学生的中考成绩必须达到银川市教育局统一划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工作统一纳入银川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考生通过“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在指标到校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招收银川市辖三区的学生采取单独编班,对有住宿需求的学生,学校可提供住宿。招收银川市辖三区学生统一执行银川市普通高中学生收费标准。享受除专门针对南部山区政策扶持类学生以外的同等待遇。 具体招生详细情况 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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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1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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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1004.html
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今起实施!
以前,很多人办证 需要在户籍地和工作地之间来回跑 耗时间、耗精力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针对群众 办理户籍业务必须返回原籍办理的实际问题 决定于2023年7月10日起 开通新生儿入户登记 身份证办理首办、到期换领等业务 “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业务 让我们一起看看具体如何办理 一、开通新生儿入户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业务。在宁夏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居民和区内跨市、县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婚内生育需要为新生儿办理入户登记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新生儿入户登记;全区户籍居民在外省长期居住,婚内生育需要为新生儿办理入户登记,且符合外省公安机关新生儿入户登记“跨省通办”办理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业务。 二、开通身份证首次申领、到期换领“区内通办”业务。区内跨市(县)居住的居民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到期换领、丢失(损坏)补领身份证的,可在全区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采集户籍、照片、指纹等信息,通过宁夏人口信息系统推送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三、开通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在宁夏长期居住的外省户籍居民和区内跨市、县居住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身份证业务时,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可同时提出申请,现场办理。
2023-07-10 1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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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0588.html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优化生育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相关政策,按照《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银公积金管委会发〔2023〕3号)要求,现就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前提下(贷款申请时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二孩家庭、多孩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5万元和10万元。 二、“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二孩、多孩家庭,其中,二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两个子女,且二孩为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多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有三个及以上子女,且三孩或以上为2021年6月26日(含)以后生育。 三、所需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按照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所需贷款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清单提供。 四、本通知自2023年5月16日起实施。5月16日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原政策执行;5月16日及以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本通知执行。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2023-07-07 1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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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银川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最新消息2023年度银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了! 7月6日,从银川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和银川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及2022年银川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现将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执行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2023年度银川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0135元,月缴存额上限为7232元;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基数不低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即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195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1840元。
2023-07-07 1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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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c.fccs.com/news/9100226.html
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7月3日,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2023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正式发布,特长生招生报名工作在中考成绩发布后进行 报名时间:7月16日-17日,逾期不再补报。 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有意向报考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符合报名资格,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的初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及测试项目 (一)艺术类 1.美术:素描;色彩。 2.舞蹈:基本功;作品。 3.音乐 (1)器乐方向:器乐(主考);视唱模唱;唱歌(副考)。 (2)声乐方向:声乐(主考);视唱模唱;器乐(副考)。 (3)器乐测试乐器包括:二胡、古筝、琵琶、笙、竹笛、唢呐、阮、柳琴、扬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钢琴、手风琴(含巴扬)、双排键电子琴、萨克斯管、架子鼓、木琴。 (二)体育类 1.田径:专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选择一个项目)。 2.篮球:摸高;投篮;变向运球上篮;比赛。 3.排球 非自由人:摸高;发球;垫球;四号位扣球;比赛。 自由人:“半米字”移动;接发球;接扣球、接吊球;比赛。 4.足球 (1)非守门员:折返跑;三角传球;传球;运球绕杆射门;比赛。 (2)守门员:立定三级跳;掷远与踢远;扑接球;比赛。 射击:腹肌耐力测试;平板支撑;手背拖纸;插弹壳;垒弹壳;专项技术测试。 5.射箭:侧身体单臂支撑;持久拉弓;10米打靶测试;集训综合评定。 6.羽毛球 7.游泳 8.乒乓球 报名办法 《方案》明确,考生中考成绩一般不低于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如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中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最低录取控制线的55%,报名方式参照三区外初中学校考生),方可报名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银川市三区初中学校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根据《2023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选择“1所高中学校+1个专业”报名,经平台审核通过后生成专业测试准考证,考生在测试前自行下载打印,按照要求参加专业测试;三区外初中学校考生到考点学校现场报名。 专业测试 从2023年起,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高中学校不得私自组织专业测试。测试时间是7月19日-20日,艺术类专业测试地点在银川市实验中学,体育类专业测试地点在银川高级中学。 艺术类专业测试要求:考生凭本人2023年中考准考证原件、专业测试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三证缺一者不得参加专业测试。美术考生要求色觉正常,色盲或色弱考生不得报考。考生自带画板、画架、画笔和颜料等绘画工具,测试画纸由考点提供。 艺术类还要求舞蹈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考察基本功时,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表演舞蹈作品时,着自备剧目需要的练习服装,不得着表演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不可化妆,自备MP3格式伴奏音乐,时长不超过3分钟。音乐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唱歌曲目自选(建议选唱初中音乐教材中的歌曲),统一清唱。 体育类专业测试要求:考生凭本人2023年中考准考证原件、专业测试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三证缺一者不得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在报名前要主动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适合进行剧烈运动的考生不宜报名和参加测试。在参加专项测试时,应注意人身安全,必须服从测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测试场地。参加专项测试前,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录取办法 《方案》规定,特长生招生由各高中学校负责录取。学校自行制定录取办法,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使用银川市中考招生平台录取控制端进行录取(如个别专业报考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学校可向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提出调剂专业申请,经批准后可将招生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进行录取),对报考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录取结果在高中学校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考生也可登录平台个人账号进行查询。 此外,《方案》要求,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特长生招生有关规定,不得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专业测试,不得拒收符合录取条件的特长生,未经批准不得跨专业招生,在报名过程中不得向考生收取费用。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2023年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 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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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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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23年中考温馨提示
仲夏时节,繁花锦盛,2023年银川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即将于6月28-30日举行,执笔为剑的你们,即将迎来人生的第一次大考。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考生健康平安,我们温馨提示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宜: 一、考试时间要牢记 二、个人防护要做好。考生要做好考前健康监测,及时掌握自身健康状况,提高健康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考前要注意个人防护,尽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聚集和流动。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考试前60分钟开始进入考点,开始考试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考生参加各学科考试,须在规定的考试时间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三、异常情况遵指引。考前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的考生需提前向学校报备。考试期间,如考生有发热等身体异常状况,须听从考点安排,按要求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四、提前踩点布路线。考生可在6月27日下午15:00-17:00到考点提前熟悉考点环境,测算赴考所需时间、最佳路线和交通工具。家长如要接送考生,应服从公安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 五、带齐物品早赴考。请考生留意考试期间天气变化,做好防雨防暑准备,带齐准考证、文具、口罩、适量衣物赴考。考试用品提前用透明文具袋装好。如出现证件丢失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班主任或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不要自行折返寻取,以免耽误考试时间。 六、遵守考纪要诚信。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正反面的信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除九年级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学考试可携带开卷所规定资料外,其他科目考试均只能带文具,如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中性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手机、手表(考场统一配备时钟)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改写纸等物品进入考场,凡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今年中考采取“1+1”安检模式(考点门口安检和考场人工安检),考生须主动配合安检,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入场考试。考生若携带水杯,应为透明、非金属材质。为确保入场及时、高效、有序,请考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时到达考点,听从指挥,有序入场。 七、考试规则要牢记。九年级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合卷,以上科目均为必答,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可翻阅所带资料,但不得讨论,不得传递资料,须独立完成。语文考试不允许学生使用《新华字典》等工具书,数学、物理、化学考试不允许学生使用计算器等计算类工具。英语科目考试结束时间为16:40. 八、规范作答方有效。今年我市中考全部科目继续实行网上评卷。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准考证号、姓名,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2.选择题答案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答案使用0.5毫米黑色中性笔或碳素笔书写。字体要工整,笔迹要清楚。3.按照题号在答题卡各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黑色线框)答题,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不按对应题号答题、或不在规定区域答题的,一律无效。4.考生答题时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和改写纸。5.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动笔答题。交卷时,待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九、调整身心迎中考。考生在临考和考试期间要保持作息规律,注意饮食,要合理膳食,吃新鲜、干净、无变质食品,少吃或不吃冷饮,预防食物中毒和急性胃肠类疾病。科学作息,保证睡眠,不要打乱惯有作息习惯,调节心态,保持乐观心境,以积极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中考。 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银川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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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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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太高铁进展如何?银川东站啥时候建?宁夏发改委最新回复!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互动交流板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回复了网友关于“宁夏铁路发展”的问题。 内容中提到宁夏多条铁路建设 一起来看看有什么新进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铁路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我区铁路发展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宝中铁路中卫至平凉段复线改造工程和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是国家2023年计划新开工铁路项目。目前,国铁集团已完成宝中铁路中卫至平凉段复线改造工程可研审查,即将启动可研会签程序,计划6月底完成可研批复,7月底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2021年6月,国铁集团公布《普速线路动力分散动车组调整运行图的通知》明确“普速铁路原则上不开行动力分散动车组列车”。中卫至平凉铁路是一条客货共线的普速铁路,其钢轨、信号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与高速铁路均不同,不能运行动力分散型列车,从安全角度考虑只能运行动力集中动车组。固原至银川将通过宝中铁路中卫至平凉段和包兰铁路银川至中卫段实现直达。 三、定西至平凉铁路已列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设计院正在编制项目可研文件,重点研究论证了“经西吉、固原北方案”、“经静宁、隆德中方案”及“经曹务、泾源南方案”三个走向方案。平凉至庆阳铁路可研已按照双线160公里/小时标准批复,定西至平凉铁路建设标准正在研究论证。下一阶段,我委将继续加强与国铁集团、甘肃省的对接沟通,积极做好线路优化及高标准建设相关工作,争取项目采用经固原原州区方案。 四、银川至太原高铁(银川至绥德段)项目已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初稿。银渝高铁为我区储备项目,我委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铁路网需求,适时将本项目纳入相关规划。 五、目前,西宁至中卫可通过兰新高铁及中兰高铁实现直达。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及《“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均未将中卫至西宁高铁纳入,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铁路网需求,研究论证新建中卫至西宁高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有其他疑问或者建议,请及时与我委交通项目发展中心铁道科联系,联系电话:0951-6198498. 此外 还有网友提问 银川东站目前为何还不开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也作出了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铁路建设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银川东站为何还不开工的问题回复如下。银川市已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银川东站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论证。目前,银川火车站可充分满足银川市周边区域高(普)速铁路客运乘车需求,当前客流量不足以支撑银川东站建设,故暂缓建设。下一步,待包银、银太等高铁接入后,将根据客流量适时推进银川东站建设。 如有其他疑问或者建议,请及时与我委交通项目发展中心铁道科联系,联系电话:0951-6198498. 来源: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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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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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发布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民办普高与公办普高同步招生
2023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正式发布,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均有调整。 一 放弃民办初中录取的中考不享受指标到校 方案提出,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方式招生。对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的,要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完善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对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要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 方案明确,今年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对于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策”建立整改台账,对于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逐年核减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于放弃民办初中录取的初中学生,中考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二 规范招生范围和报名信息采集 方案对招生范围进行了规范,自治区属、市属和市辖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市辖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适当统筹调剂,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进一步压减自主招生跨区域分配指标,到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全部按照规定区域招生。 方案要求,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 实行“公民同招” 中考总分750分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分为“自主招生”“指标到校”“择优录取”三个录取批次,在“自主招生”批次,从2023年起,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工作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严格落实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6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即“指标到校”),其余40%的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对享受指标到校资格的银川市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可降低分数段参加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时,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60%的比例招生,考生必须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录取;剩余招生计划由公办普通高中进行“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 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75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50分。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成绩采用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制呈现,不计入总分。 来源:银川市教育局
2023-06-14 1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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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公积金怎样提取?指南来了!还有“商转公”贷款政策解读!
在一座城市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许多人为之奋斗的事如今,为了减轻房贷压力越来越多的购房者纷纷选择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最为人知晓的用途就是用来贷款买房其实,提取公积金买房也是十分常见的用途在银川,如何提取公积金呢?↓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减轻职工购房前期资金周转压力,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4月份出台了支持职工购买银川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政策。截至5月末,已支持52人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支持金额达729.95万元。下一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 需要提取公积的职工可到购房地公积金窗口办理此项业务业务具体操作如下↓↓↓ 办理条件 01 1.职工所购房屋为银川市新建商品住房。 2.房地产企业已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申请材料 02 1.购房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本); 2.《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定金票据;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 提取额度 03 购房职工本人(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大于《商品住房认购协议》上约定的房屋首付款。 对于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主借人应留足余额(申请贷款金额/25)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 办理流程 04 1.购房职工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承诺书》,并支付商品房认购定金。 2.购房职工预约后携带申请材料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 3.公积金中心对职工申请资料审核成功后,将提取金额转入《承诺书》约定的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出具《公积金提取业务支付凭证》。 4.购房职工和房地产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业务支付凭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备案手续。合同备案后房地产企业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合同编号或提交备案证明。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05 购房人需在购房所在地申请办理。公积金热线:12329. 银川市辖三区:市民大厅D3公积金服务大厅,5555912; 永宁县:永宁县宁和南街204号,8011171; 贺兰县:贺兰县意湖路三鑫亚龙湾2-9号,8060832; 灵武市:灵武市南薰路187号,4029591. 除了提取公积金 “商转公”贷款也是广大缴存职工关注的热点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商转公”贷款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一起来看看↓ 01开办“商转公”贷款业务的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扩大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需求,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偿还压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银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中心)资金运行情况,2021年1月,区中心恢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02“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指的是什么? 职工个人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资格的区中心缴存职工,可申请将符合转贷条件的商业住房贷款本金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03申请 “商转公”贷款有哪些规定? (1)符合区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申请人所购住房在银川市辖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抵押登记为唯一抵押; (3)购房人、商贷借款人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 (4)商业住房贷款尚未结清,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意书》及《商转公第二顺位抵押申请书》。 “商转公”业务实行预审制度,借款人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时,必须携带所需手续在中心业务大厅或银行网点进行预先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结清原商业贷款,并在结清后一个月之内申请“商转公”业务。商业贷款为中心委托银行的,“商转公”直转需在一个还款周期内办结。 04“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有哪些规定? (1)不高于申请人商业住房贷款剩余本金。 (2)申请人以该住房办理了提取公积金(包含购房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的,可贷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可贷额度以(房屋总价-累计提取金额)与贷款本金余额孰低计算,且满足现行贷款额度相关规定。 (3)贷款额度不超过本人(含配偶)缴存余额(不含一次性补缴)的25倍。 (4)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或夫妻双方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上限不超过60万元,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上限不超过80万元。 05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1)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 (2)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贷款余额单; (3)原商业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4)购房合同副本(正本调档件)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调档件; (5)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夫妻双方一个月内的个人征信报告。 06“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办理形式有哪几种? 目前有两种办理形式: 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这也是目前全国范围内商转公贷款业务通用的方式。即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预审通过后,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后中心发放贷款,商业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一种是办理顺位抵押方式,也就是“商转公”直转。即原住房贷款商业银行出具《“商转公”同意书》及《顺位抵押同意书》,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通过后,在原所购住房抵押登记不解除的基础上增加中心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商业住房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结清贷款,解除商业住房贷款抵押后中心变更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实现商业住房贷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转换。 07“商转公”“先还后贷”及“顺位抵押”两种形式的优缺点有哪些? (一)先还后贷方式: 优点是借款人在银川市所有金融机构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符合“商转公”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不受商业银行限制,也不用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商转公”同意书》及《顺位抵押同意书》。缺点是借款人需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解除商业贷款抵押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顺位抵押方式: 优点是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核准并办妥顺位抵押后中心将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商贷银行指定账户结清商业贷款,借款人无须筹集资金结清商业贷款,省时省力。缺点是目前只有在中心委托的四家商业银行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试点办理直转,同时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商转公”同意书》及《顺位抵押同意书》后才能申请。 08目前区中心开办“商转公”直转的银行有哪些? 2022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积极与委托银行中国银行成立专班,专题研究“商转公”直转业务开办的条件、流程,在充分调研借鉴了其他城市做法的基础上,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积极沟通、多次磋商,在解决顺位抵押登记、贷款资金流转等难题,于今年2月制定印发了《试点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规程(试行)的通知》。目前,在中国银行金凤支行开办了“商转公”直转试点工作,实现了本行间直转。近期,将试点开通同行内跨支行直转。下一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还将陆续推进该业务在其他委托银行同行间直转试点工作。 来源: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 银川住房公积金服务
2023-06-14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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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租房提取条件 支持青年群体住房需求
为贯彻“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总要求,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住房问题,更好地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需求,近期,我管理中心优化调整了租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银川市无自有住房的,满足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条件,即可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在此前双重核查缴存职工缴存地和工作地同时无房的基础上,放宽了租房提取的审核条件。 二 此前缴存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每年可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为进一步缓解青年群体租金压力,此次政策调整为缴存职工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一年最高可申请提取12次。 三 此前缴存职工家庭每年可申请租房提取额度为162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每年20000元。为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的租房支持力度和公积金资金的运用效率,此次将缴存职工家庭每年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21600元,位列全区租房提取额度首位,全国租房提取额度前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下一步,我管理中心将继续从缴存职工的切身需求出发,不断丰富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方式,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大力支持职工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2023-06-09 13:43:00